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开展实验仪器设备、实验试剂、耗材、危险化学品等清查工作,并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水电气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爆)化学品存储使用等安全方面的排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要立即进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
二、根据科研和研究生培养需要,暑假期间需要开放的实验室,均应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实际需求,有序开放实验室并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开放方案,填写《2025年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统计表纸质版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3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新校区尚能楼201室)备案。未提出申请和未获批准的实验室不予开放。
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安全工作,做到专人专责,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应急处突能力。假期实验室运行时必须有教师全程在场,坚决杜绝出现只有学生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操作的情况,实验设备不得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活动,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严格规范实验程序,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暑假期间未开放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和资料的整理以及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将暂停使用的气瓶退还至气瓶租赁方,并在门窗上加贴封条,未经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
五、暑假期间有实验室改造施工或仪器设备到货安装工作任务的二级学院,须报保卫处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在施工和设备安装期间,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
六、假期各学院应确保夏季实验室安全,严防因高温或极端天气导致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实验室防汛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尤其处于一楼实验室内的重要物品及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免造成损失。
七、加强假期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师生的安全教育与操作规范培训,保障师生实验活动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假期要安排值班人员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处级干部值班室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八、应急联络
保卫处报警电话:高新校区3566110 石鼓校区336892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电话:3362700 3364259
附件:2025年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