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24日 10:59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校园稳定安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5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见附件1),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排查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各二级学院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台账,详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见附件2)。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须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二级学院要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根据本学院实验室变动情况确认各实验室类别、安全等级和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等信息,审核更新《实验室分布信息表》。

4.学校拟于5月中旬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抽取部分高校开展实地调研。

5.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58日(星期四)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实验室分布信息表》的填报统计并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bjwlxysys@163.com邮箱,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高新校区尚能楼201室)。

二、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持续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抓实落细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构建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3.不断完善风险防范长效机制,规范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措施,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等重要危险源,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4.深入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贯彻落实《宝鸡文理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加强实验过程监管,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5年)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4.实验室分布信息表(2025年)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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