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29日 15:5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师科研和研究生培养需求,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验室在暑假期间正常向教师及研究生开放,确保教师的科研活动和研究生培养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开放实验室。暑假期间,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二级学院要制定本学院实验室开放方案,开放实验室信息统计表于79日前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备案(纸质版由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交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bjwlxysys@163.com)。

三、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人专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制订安全应急预案。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为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暑假期间实验室运行时必须有教师全程在场,坚决杜绝出现只有学生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操作的状况,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将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违规情况将予以通报并严肃问责。

四、各二级学院要在暑假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爆)化学品及实验室废物(液)的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化学品流失和实验室发生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

五、各二级学院应在暑假期间做好防汛措施,制订防洪应急预案。处于一楼的实验室应将重要物品及资料搬至较高楼层,以免造成损失。

六、对于暑假期间不需要使用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和资料的整理以及卫生打扫工作,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将暂停使用的气瓶退还至气瓶租赁方,并在门窗上加贴封条。

七、暑假期间有实验室改造施工或仪器设备到货安装工作任务的二级学院,须报保卫处和实验室建设科备案,在施工期间和设备安装期间,实验室必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

八、实验室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不得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任何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活动。

九、各二级学院在暑假放假前要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加强对留校师生及进入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实验室安全、疫情防控和相关实验操作规程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暑假期间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报警,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等部门报告。

十、应急联络

保卫处报警电话:3566110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值班电话详见暑假期间值班表(发送至工作微信群)



附件: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629

 

上一条:通 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