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17日 15:53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校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做好近期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后的整改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盯紧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实验室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及生物安全隐患等的排查整治。加强实验室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实验室钥匙配置、保存、注销制度,确保钥匙专人保管、实验室安全专人负责。在暑假离校特别是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妥善做好科研项目、实验室管理交接工作,避免滋生安全隐患。假期运行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三、严格落实整改,巩固安全成果

 对前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院,保证危险化学品购买、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台账登记清楚、完整准确,确保危险化学品闭环式管理。

 2.使用气瓶、压力容器锅、液氮罐等特殊设备的学院要定期检查、检验此类特殊设备,特殊设备对外承租的要有承租协议或合同,确保承租的特殊设备合规合法。

 3.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等6个工科学院从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开设带有学分的实验室安全必修课。

 4.认真核对各实验室信息牌和实验室分布信息表,确保门牌信息和分布表信息内容一一对应。实验信息牌应明确标注有实验室名称、责任人、联系电话、风险源、风险等级等相关信息。

 5.实验室安全方面的资料整理,要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中的检查项目体系和检查要点逐项收集,做到体系完整、资料齐全、内容详实、查询方便、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全校各单位要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结合学生集中离校返校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题教育培训,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各单位尤其是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扛起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手段,防患于未然,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对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或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行为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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