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8〕3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及2017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本次检查重点是对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对象和实施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特别是重点实验室。上次检查发现未有效建立安全领导责任体系的二级学院将列为本次重点检查对象。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杨子元
成员:党政办公室、科技处、社科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以及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14日)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实际,制定迎检工作方案,逐条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各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包括科研基地)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并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是对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2.各二级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二级学院必须于9月14日之前,将《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报至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jwlxysys@163.com。整改措施应全面、详细、并作为附件报送。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9月17日-9月21日)。
1.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查看自查报告、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措施等。
2.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
照表》,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
(三)省教育厅现场抽查(2018年10-11月)
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配合省教育厅入校现场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由实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于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安全。
(三)对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整改不力、未提交自查台账或整改报告的二级学院,学校将严肃追究学院责任,并予以通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赵凡
电 话:3362700
附件:
1.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8)
2.宝鸡文理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