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材料准备(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粘贴”方式准备)
1、验收单(附件1)
要求:(1)以单张表格形式
(2)内容填写以合同为准,简约、完备,打印录入。
(3)内容较多时注明“详见附件”,并粘贴“附件”;“附件”内容以合同为准。
2、验收申请(附件2)
要求:(1)验收申请为原件或传真件。
(2)“申请”的内容包括:①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号、数量。或环境改造名称、地点及空间范围。②使用效果或使用情况说明,③培训情况,④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的落实情况等。
(3)“申请”必须有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
3、合同(附件3)
要求:(1)必须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含进口设备的,应附委托进口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二、验收工作组织成员
监察室: 1人 |
财务处: 1人 |
审计处: 1人 |
国资处: 1人 |
设备处: 1~2人 |
专家组: ≥3人 |
三、验收程序
1、收到“验收申请”后完成“第一条”(验收材料准备)。
2、原则上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应在验收前首先实地查看。
3、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安排”(附件4)
四、资料存档
1、使用单位上报计划。
2、向国资处报送的购置计划。
3、论证报告。
4、调研报告
5、验收申请及验收单(原件)。
6、合同(①原件、②含:技术协议及外贸协议)。
7、其他相关资料。
五、项目经费的支付
1、项目款以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并按财务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附件:
2.1、验收单
2.2、验收申请
2.3、合同
2.4、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