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4〕5号)要求,现就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件1),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排查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各二级学院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详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见附件2)。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消号式管理,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3.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3),修订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审核确认本学院各实验室类别和安全等级,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填报《实验室分布信息表(2024年)》(见附件 4)。本次被评定为Ⅰ级(重大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将建立台账上报省教育厅备案并进行重点关注。
4.学校拟于5月下旬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抽取部分高校开展调研。
5.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实验室分布信息表(2024年)》填报统计并报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bjwlxysys@163.com邮箱,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高新校区尚能楼201室)。
二、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
2.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4.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做好准入教育及应急处置培训,要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管控,落实个体防护,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4.实验室分布信息表(2024年)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