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7日 09:3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6号)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市监发〔2023157号)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立即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不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着力扫除盲区、清除漏洞。

2.各二级学院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消号式管理,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3.请各二级学院详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420日(星期四)前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高新校区尚能楼201室)。

4.学校拟于4月下旬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20235月至6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随机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安全底线意识,紧盯实验室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实验室安全管理短板,形成实验室安全闭环管理,从根本上杜绝实验室事故隐患,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齐抓共管,夯实责任

各二级学院要紧抓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放松,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和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夯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每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加强监督,强化管控

相关学院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采购、存放和落实动态管理。各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压力容器等特殊设备的管理;核对各实验室信息牌和实验室分布信息表,确保门牌信息和分布表信息内容一一对应;实验室资料的整理和收集要做到体系完整、全面齐全、内容详实、查询方便。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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