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年04月13日 11:54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宝文理院疫控组发[2020]15)和《宝鸡文理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方案》(宝文理院疫控组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校实验室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实际,计划开展一系列疫情防控工作。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宝鸡文理学院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实验场所安全稳定。

三、防控工作具体措施

(一)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成立领导机构

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各二级学院实验室(中心)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周密方案,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构建“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预防控制体系。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学院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面向本院师生员工,通过微信、QQ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和家属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尽量减少外出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

(三)了解和掌握各实验室动态

开学后,二级学院要组织各实验室每日按时健康打卡,全面了解实验室现状及在校师生健康情况,及时掌握人员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并由专人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上报工作于学校企业微信群中完成)。实验室内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四)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1、开学前,加强门禁管理,暂停一切实验活动,严格控制实验室人员进出。学生返校前组织各实验室卫生消毒清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毕业年级返校后,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教学活动的人员,需向实验室管理科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党政领导签字,并注明实验名称、实验时长、实验地点),经由学校实验室疫情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3、全面复学后,对实验室严格管理,错峰开启实验课程,避免人员密集,做好人员进出实验室的登记备案工作,师生凭有效证件查体温后进入实验室,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

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制定校级《实验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二级学院根据各自学科特点,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的实验室疫情应急预案,并购买必要的防护物资,共同维护校园稳定,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念。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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