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单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4353899240
法人代表:郭霄鹏
注册地址:宝鸡市石鼓镇宝光路44号
联系电话:0917-3362700
二、危险废物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本校多校区办学,高新校区和石鼓校区,涉及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的相关院系有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等。
(二)危险废物种类:
我校危险废物主要为各实验室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产生,主要种类包括化学废液、试剂空瓶、过期试剂等。
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1、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在教学和科研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废液,使用专用塑料桶密封盛放,存放于学校危险废物暂存库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2、废液空瓶。实验用化学试剂的空瓶,用专用纸箱码放包装,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3、过期试剂:实验室未使用完毕的半瓶过期试剂,原瓶包装,专用纸箱码放,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临时贮存,定期统一处理。
(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我校在高新校区设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库,用于临时储存危险废物。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在不同区域分开存放。危险废物仓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采取了必要的防水、防盗、放渗漏等措施,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等安防措施。
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专业的服务公司上门服务,有专人负责收集、过磅登记、分类储存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我校产生的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给有经营许可证的渭南德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3-2024年度全校共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16.155吨;